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结构优化、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特组织评选学校优秀教师活动。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童 媛
副组长:蒋霞秋、吴 丹
组 员:薛 斐、潘海波、赵丽萍、武春晓、杭志清
二、评选时间
2019年9月4日-9月6日
三、评选范围
全体在岗教职工
四、设立奖项及条件
(一)青年奋进奖
1.评选方式:提交材料,择优评选。
2.评选对象:1977年8月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3.评选数量:不超过6人。
4.评选条件:其中(1)-(3)同时具备,(4)-(8)至少具备2条。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勤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高。
(4)积极对外开设公开课、展示课等,并获得好评。
(5)积极对外开设讲座等,并获得好评。
(6)积极参加学校课堂转型创新实践,开设清澜讲堂“3S”校级展示课或清澜讲坛“3S实践体悟”交流。
(7)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活动,并获得区级以上奖项。
(8)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并获得区级及以上奖项或发表。
以上(4)-(8)条时间跨度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二)模范教师奖
1.评选方式:投票推选。
2.评选对象:教龄20年以上的教师。
3.评选数量:8人。
4.评选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满工作量,工作积极主动,为青年教师树立榜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高。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指导并帮助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5)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培训效果合格。
(三)卓越团队奖
1.评选方式:学校考核。
2.评选对象:2018-2019学年各备课组。
3.评选数量:不限。
4.评选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备课组全体教师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
(2)备课组全体教师遵纪守法,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服从分工,顾全大局,廉洁从教。
(3)备课组全体教师工作中积极主动,踏实勤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学常规落实好,教学质量在区内有一定影响力。
五、说明
2018-2019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相关评选。
1.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2.工作推诿,不服从学校分工或不接受学校临时性工作的;
3.向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经举报核实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经家长反映并核实的。
六、解释权归评选领导小组。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天宁分校 党支部
校行政
校工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