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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实践活动评比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9-04-2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武春晓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的促进我校劳动教育工作的开展,在学生中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意识,更好的选树榜样,全面展示我校学生风采,巩固和宣传劳动实践成果,特制订本办法。奖励评审中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聘请有关教师、学生组成评审委员会,以本办法为依据,进行各奖项评审。

二、奖项类别及评奖标准

1、劳动实践先进班级:

要求:班级日常管理中重视劳动实践,劳动实践氛围好、学生劳动实践积极性高;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劳动实践课程或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劳动实践活动参与率高、效果显著。

2、劳动实践优秀学生:

要求:该生热爱劳动,团结同学,能积极参加家庭、校园劳动,积极组织或参与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在社区服务、综合实践活动、研学等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果显著。

三、评选方法

1.班级自主选择申报,申报的班级按要求填写《校劳动实践优秀班级》申报表电子稿,附班主任和班级照片各一张(清晰度要高,1M以上)。

2.各班级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初选。各班根据情况推选1~2人参加校级评选,由学生个人填写《校劳动实践优秀学生》申报表电子稿,附个人电子照片一张。全校受表彰的学生数为学生总数的3%左右。

3.学校根据评选结果推选学生参加“常州市劳动实践优秀学生”评选。

4.所有材料请于422日(下周一)下午15点前发至校学发处武春晓老师处。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天宁分校

                                    2019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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