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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8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武春晓

推荐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方案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及市级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学生集体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九年级全体在籍学生。

(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

曾获校文明班级称号的班集体(说明:必须是班级在现任班主任的管理下获文明班级称号,若中途接班前曾获得的文明班级则不在参评范围)

二、推荐条件及名额

(一)市级推荐条件

1.市级三好学生(4人)。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学业和健康的身体,并在初中阶段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同一班级不得超过2人)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1人)。必须符合市三好学生条件,现任班级正副班长或正副团支部书记或学校学生会干部等职务。

3.市级先进学生集体(2个)。须从校级先进学生集体中产生,两年内曾获市先进学生集体的班级原则上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

(一)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对象:九年级学生)

1.班级学生推荐。

2.任课教师和级部评议确定最终优秀学生人选,填写推荐表。4月24日前级部将推荐表(见附件1)打包交学生发展处。

3.全校公示、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名单,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级先进学生集体(对象:八、九年级班主任)

1.班主任自主申报,填写好申报表(见附件2)。4月24日前班主任将申报表的电子稿交学生发展处,学生发展处对申报班级进行审核。

2.校级推荐。4月25日召开相关班主任及分管行政会议,现场投票选出市级先进集体。

 

 

                                       常州市实验初级中学天宁分校

                                        201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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